
許多車主以為車輛辦理停駛後,只要不開上路就沒問題,但新竹縣政府稅務局近期的裁罰案件顯示,這是個昂貴的誤會。不少民眾因將已停駛的車輛隨意停放在路邊而遭舉發,最終面臨補稅及高額罰鍰,得不償失。
稅務局說明,根據《使用牌照稅法》第28條的規定,已報停、繳銷或註銷牌照的交通工具,只要「使用」公共道路,就會觸法。這裡的「使用」不僅僅指動態的行駛,更包含靜態的停放。換句話說,就算您的停駛車輛只是安靜地停在路邊停車格、巷弄或任何公共道路範圍內,都已經構成違規事實。一旦經查獲,除了必須補繳稅款外,還會被處以應納稅額2倍以下的罰鍰。
那麼,辦理停駛的車輛究竟該停在哪裡才合法?稅務局給出明確指引:唯一的安全區域就是「私人空間」。車主應將停駛車輛確實停放在自家車庫或私有土地上,才能完全避免觸法風險。千萬別為了一時方便,將車輛棄置於公共道路,以免因小失大,收到意料之外的稅單與罰單,導致荷包嚴重縮水。
若民眾對停駛車輛的相關規定仍有疑問,可至新竹縣政府稅務局網站查詢,或於上班時間撥打服務電話 (03)5518141轉510至514,將有專人提供詳細諮詢。
以為辦了停駛就沒事?新竹縣稅務局提醒,停駛車輛若停放在路邊等公共道路,即使只是靜態停放也屬違規!經查獲將面臨補稅,以及最高2倍應納稅額的罰鍰,車主千萬不可大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