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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互贈房屋免稅?新竹縣稅務局提醒:漏繳「這筆稅」恐挨罰1.5萬元
    圖片來源:新竹縣政府

    許多夫妻在進行財產規劃時,常會將房屋過戶給配偶,且普遍存有「夫妻間贈與財產不用繳稅」的迷思。對此,新竹縣政府稅務局特別澄清,雖然夫妻贈與享有部分免稅優惠,但贈與「房屋」依法仍須申報並繳納契稅,民眾千萬別因為誤解而漏報,甚至面臨罰款。

    破解免稅迷思:房屋契稅不能省

    新竹縣政府稅務局表示,近期接獲不少民眾詢問:「夫妻間相互贈與財產不用課贈與稅,為什麼贈與房屋還要報繳契稅?」稅務局解釋,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與《土地稅法》規定,配偶間相互贈與財產確實不計入贈與總額,且土地也可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然而,《契稅條例》並沒有夫妻贈與免稅的相關規範。因此,只要是不動產因買賣、贈與或交換等原因取得所有權,都必須依法申報繳納契稅。

    注意30日申報期限,逾期最高罰1.5萬

    除了釐清稅務觀念,稅務局也強力提醒申報期限的重要性。民眾在辦理房屋贈與時,必須於契約成立之日起的30天內完成契稅申報。如果不小心忘記或延遲申報,每超過3天就會被加徵應納稅額1%的「怠報金」。這筆罰金最高以應納稅額為限,但上限不得超過新臺幣1萬5千元。

    如有稅務疑問,歡迎洽詢專責單位

    為了避免逾期受罰,新竹縣政府稅務局呼籲民眾在辦理房屋過戶手續時,務必留意相關申報時程。若對於房屋稅或契稅有任何疑問,除了可以透過官方網站查詢最新資訊,也可以直接撥打竹北總局或竹東分局的服務專線,將有專人提供詳細的稅務解答與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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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間相互贈與房屋也要繳稅!新竹縣政府稅務局提醒,夫妻贈與房屋依法須在30日內申報繳納契稅,逾期最高恐面臨1.5萬元的怠報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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