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居住正義與租稅公平,房屋稅2.0新制將符合條件的「全國單一自住房屋」稅率由原本的1.2%調降為1%。新竹市政府最新公告,116年期全國單一自住房屋現值門檻訂為182萬5500元,預估全市將有約6萬5439戶可適用1%的優惠稅率。新竹市稅務局提醒,符合資格的民眾最遲須於2027年(民國116年)3月22日前完成戶籍登記並向房屋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提出申報,才能順利享有節稅權益。
房屋稅2.0新制上路 單一自住稅額減6分之1
新竹市長高虹安表示,政府推動居住正義的核心在於「多屋重稅、自住減稅」。在房屋稅2.0新制下,全國單一自住房屋稅率降至1%,相當於幫屋主減少了6分之1的房屋稅額。同時,針對非自住的住家用房屋則改採「全國歸戶」,依照全國持有的應稅戶數實施差別稅率與全數累進課徵;若非自住住家用房屋未作有效利用,稅率將調整為2.6%至4.8%。期盼透過合理化稅負差距,鼓勵多屋族釋出閒置空間,促進住宅有效利用。
符合4大要件與現值門檻 逾6.5萬戶受惠
高虹安說明,想要適用1%優惠稅率的民眾,必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第一,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全國合計僅持有1戶房屋;第二,房屋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第三,實際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居住,且必須在該屋辦妥戶籍登記;第四,房屋現值須在基準額度內。
以新竹市116年期為例,現值基準為182萬5500元,除約6萬5439戶可享1%稅率外,另有656戶因房屋現值超過該門檻,若仍符合其他自住要件規定,則會按1.2%的自住住家用稅率課徵。高虹安以王姓兄弟為例說明,哥哥的房屋評定現值為150萬元,未超標故適用1%稅率,年繳房屋稅由1萬8000元降至1萬5000元,年省3000元;弟弟的房屋屬新建大坪數建案,現值達250萬元已超過基準額,雖無法享1%稅率,但依然可適用1.2%的自住稅率。
明年3月22日前須設籍 未辦理稅率恐差4倍
高虹安特別提醒,適用自住優惠稅率的關鍵在於「辦妥戶籍登記」。尚未設籍的屋主,務必在2027年(民國116年)3月22日前讓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完成戶籍登記並提出申請。若逾期未完成設籍,即使是自住房屋,也將被按非自住住家用稅率(2.6%至4.8%)課徵,與自住稅率相比最高相差達4倍。民眾對於房屋稅2.0或全國單一自住房屋規定若有疑問,可至新竹市稅務局網站查詢,或撥打03-5225161分機401-419、0800-000321及1999市民服務專線洽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