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警察局民雄分局於今(5)日發布了一則重要的公示送達公告,尋找趙春龍與李子奇二人,要求他們出面接受尿液採驗。由於警方多次嘗試送達通知書未果,且無法掌握兩人行蹤,因此改採公開方式,確保法律程序的完備。
採尿通知5/20生效 逾期將強制執行
根據民雄分局的公告,這份採驗尿液通知書的公示送達將於今年5月20日正式發生法律效力。趙春龍與李子奇二人必須在生效後的48小時內,主動前往指定地點報到並接受採驗。分局強調,倘若當事人逾期仍未現身,將會依據相關法規,向法院聲請強制採驗,以確保司法程序的進行。
因行蹤不明 警依法公告送達
民雄分局解釋,之所以採取公示送達,是因為應受通知的趙春龍與李子奇兩人,因設籍於監所或戶政事務所,目前處於行蹤不明的狀態,導致正式的採尿通知書無法循正常管道送達本人。此舉完全符合《行政程序法》第78條至第81條的規定。目前,這兩份通知書正本由承辦人保管,當事人隨時可以前往分局領取。
相關人士請洽民雄分局
嘉義縣警察局民雄分局呼籲,趙春龍、李子奇本人或認識他們的親友,在看到此公告後,能盡速與承辦單位聯繫。相關文件可親至民雄分局領取,地址為嘉義縣民雄鄉民族路21號,或電洽(05)2261234,聯絡人為偵查隊的何東璋偵查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