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片來源:嘉義縣警察局-警政消息
罰單寄丟找不到人?嘉義縣警局公布「公示送達」名單
嘉義縣警察局今(11)日發布了一份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的「公示送達」清冊,主要針對因通訊地址變更或人不在國內等因素,導致交通違規罰單無法順利寄達的民眾。警方表示,此公告等同於已將罰單合法送達,提醒榜上有名的民眾應儘速處理。
許多民眾可能以為,只要沒收到掛號寄來的紅單,罰單就不成立。但事實上,當監理及警察機關無法透過郵寄方式成功送達文件時,便會採取「公示送達」的法律程序,將應受送達人的姓名等資訊公告在機關網站或公報上,公告期滿後,即發生法律上的送達效力。
忽略公告會怎樣?小心逾期未繳遭強制執行
警方特別提醒,被列在公示送達名單上的民眾,務必在期限內繳納罰款或提出申訴。若置之不理,一旦超過繳納期限,不僅會產生額外的逾期罰款,案件最終更會被移送至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進行強制執行。
屆時,執行署可依法採取扣押銀行存款、薪資,甚至查封名下動產或不動產等措施,不僅荷包大失血,更可能對個人信用造成不良影響。警方呼籲,民眾若不確定自己是否有尚未繳納的交通罰單,可主動至監理服務網或警察局相關網站查詢,以保障自身權益,避免因一時疏忽而造成更大的麻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