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警察局民雄分局今(21)日發布一則公示送達公告,對象為一名姓名阮○孟(NG****UAN)的當事人,呼籲其儘速出面領取一份重要的書面告誡。
公告事由:協尋當事人領取書面告誡
根據民雄分局的公告,由於無法查明阮○孟的確切居住地或聯絡方式,導致行政處分書正本無法順利送達。為遵循法律程序,警方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至第81條的規定,採取「公示送達」方式處理。
此舉是為了確保當事人的權益在法律上獲得正式通知,即使本人未能親自簽收,也能透過公開揭示的方式,使其知曉相關法律文件內容。
領取資訊與法律效力
該份書面告誡正本目前由民雄分局承辦人王鈞名警員妥善保管,分局地址位於嘉義縣民雄鄉民族路21號。阮○孟本人可隨時於辦公時間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前往領取。若有任何疑問,可致電05-2261234洽詢。
警方特別提醒,此公示送達將在公告張貼日起算20日後,也就是在2026年4月10日正式發生法律效力。若屆時當事人仍未領取該書面告誡,案件將依法逕行移送,請務必留意時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