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財產關係消滅 房產移轉免徵印花稅
在人生的不同階段,民眾可能面臨配偶過世、離婚,或是變更財產制度的情況,進而導致原本的法定財產關係消滅。面對這類變故,夫妻之間往往需要重新分配財產。對此,彰化縣地方稅務局特別提醒,若民眾在行使「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時,持協議書或法院判決書來辦理不動產的所有權移轉登記,是完全無須繳納印花稅的。
不屬於法定課稅範圍 幫民眾省荷包
為什麼可以免繳印花稅呢?彰化縣地方稅務局進一步解釋,根據印花稅法第5條第5款的規定,需要課徵印花稅的「典賣、讓受及分割不動產契據」,主要是指為了設定典權、買賣、交換、贈與以及分割不動產所訂立,並用來向主管機關申請物權登記的契約文件。然而,夫妻因為行使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而取得不動產時,所持有的不動產移轉契約書,在性質上並不屬於上述的課稅範圍,因此民眾在辦理登記時不需額外負擔印花稅。
善用免費專線 釐清自身稅務權益
這項規定不僅保障了當事人的權益,也能在面臨家庭重大變故時,減輕一筆不小的稅務開銷。彰化縣地方稅務局呼籲,若是對夫妻財產分配、不動產移轉的免稅條件還有任何疑問,民眾都能就近前往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進行洽詢。此外,也可以多加利用免費服務電話 0800-47-6969,由專業人員為您解答相關的稅務問題,確保自身的權益不受損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