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今年4月的桃園市,共有5起24小時內導致死亡的行人交通事故。令人擔憂的是,這些事故中有一起因為行人闖紅燈,其餘四起則是因行人未按規定過馬路。從今年1至4月的統計數據看,桃園市的行人交通事故中,高達8成左右的事故是行人違規穿越道路所引起。
為了提升公路安全,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從今年1月1日至6月27日進行了大規模的交通執法活動。在這段期間,共有7693起「路口不停讓行人」的違規事件被取締,相比去年同期的741起,增加了6952起。
在五月份的警政署全國大執法專案中,桃園市警局單就「車不讓人」的取締案件就有3213起,排名全國第二。此外,從5月份開始,警局也對「行人闖紅燈」進行了強化執法,共取締了1364起。
警察局大隊長林鼎泰呼籲駕駛人禮讓行人,但行人過馬路時也應遵守交通規則,不可隨意穿越道路,並且應避免在走路時低頭滑手機等分心行為,以保護自己的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