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區的車主注意了,112年自用汽車及機車的燃料使用費已在7月1日開始徵收,不過現在還有78萬輛車尚未繳納。而繳費的最後期限是7月31日,所以請車主別忘記趁這最後幾天繳納汽燃費。
近期,有民眾表示收到兩張汽燃費通知單,因此懷疑是否遇到詐騙。桃園監理站解釋,這是因為之前寄出的通知單和之後補發的通知單格式有些差異,導致車主產生疑慮。但不用擔心,這些通知單都是真的,且由公路總局和超商等代收的方式都有簽訂合約,絕無偽造可能。
如果車主還是不確定,可以透過電話或者直接到各地監理機關詢問。此外,車主只需要持有其中一張通知書就能在金融機構、郵局、超商進行繳費。萬一繳了兩次,監理機關也會自動退費。
最後,桃園監理站站長黃成民提醒大家,也可以透過「監理服務網」或「監理服務APP」進行線上繳費,或利用超商的多媒體設備補單和繳費。如果需要繳費證明,也可以在「監理服務網」上查詢和下載,或者直接向監理機關詢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