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來許多桃園市民在疑惑:「超速40公里就被吊扣牌照6個月了?」原來,自從112年6月30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後,超速40公里以上的駕駛人將會面臨新台幣6,000至36,000元的罰款,並且馬上禁止繼續駕駛,牌照更會被吊扣長達半年。
根據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的數據,自修法上路實施後的一個月內,共計取締超速機車466件,汽車606件,總數高達1,072件。相較於去年同期的1,396件,今年超速案減少了324件,約降低23%。警方希望這種趨勢能提升道路交通安全。
警方引用了一宗慘痛的事故作為警惕:在中壢發生的一起超速機車與轉彎汽車相撞的事件,騎士因此不幸喪命。減速慢行可以增加駕駛人的視野範圍、反應距離和空間,從而降低事故的發生機率和嚴重性。
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林鼎泰呼籲所有駕駛人遵守速限,別嚴重超速,以免不僅損失金錢,還失去駕駛權利半年。他強調,這些規定都是為了維護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