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片來源:臺東縣政府
為維護優良的停車秩序,保障電動車使用者與身心障礙朋友的停車權益,臺東縣政府呼籲廣大駕駛人,無論是在路邊停車格或路外停車場,都應確實遵守專用停車位的規範。設有專用標誌的電動汽車充電專用停車位及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皆保留給符合資格的車輛使用,一般車輛不得任意占用。
貪圖方便惹民怨 占用車位將開罰
臺東縣政府表示,近期頻頻接獲民眾反映,發現許多未具資格的車輛違規占用電動車及身心障礙者專屬車位。這樣的行為不僅打亂了停車場的正常管理秩序,更對真正有迫切需求的使用者造成極大困擾。對此,縣府特別提醒駕駛人,在駛入停車格位前,務必留意現場的標線、標誌及相關使用規定,確認自身具備使用資格後再行停放。
違反《停車場法》 最高可處1,200元罰鍰
針對違規占用亂象,臺東縣政府交通及養護工程處強調,依據《停車場法》第32條第3項的明確規定,汽車駕駛人不得將車輛停放於供特定對象或車輛使用的停車位。若有違反規定的情形,主管機關將對違規駕駛人處以新臺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的罰鍰。交通及養護工程處交通管理科也將持續加強政策宣導與停車秩序管理,一旦查獲違規占用行為,絕對會依相關規定辦理。
專用停車位的設立初衷,是為了給予具備特定需求的民眾更便利的服務,並非一般停車空間。臺東縣政府再次呼籲大眾發揮公德心,務必遵守相關停車規定,切勿因一時方便而受罰,共同在臺東營造一個安全、友善且公平的停車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