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國內外接連發生工地開挖不慎引發的坍塌意外,不僅威脅施工人員生命,更可能波及周邊建築與公共設施。為防範重大職業災害,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持續強化開挖工程安全管理,透過不定期現場專案督導,要求施工單位確實執行擋土支撐等工地安全防護措施。
大雨震後必檢!開挖逾1.5公尺須設擋土支撐
衛工處表示,依據《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65條與第71條規定,在進行露天開挖作業前,以及經歷大雨或發生四級以上地震後,皆須指派露天開挖作業主管,確認作業地點與周邊地面是否出現龜裂、湧水等異常狀況。此外,只要露天開挖的垂直深度達到1.5公尺以上,且有勞工需進入開挖場所作業時,就必須依規定設置擋土支撐等防護設施,以降低土方坍塌的風險。
源頭落實工地安全!衛工處揭3大防坍重點
衛工處品管及職安科長劉容伶指出,工地發生土方崩落或坍塌,通常與地質掌握不足、未依規定設置擋土支撐、開挖過深,或是支撐作業未隨開挖進度同步施作有關。為此,開挖工程安全管理必須從源頭把關,並落實三大重點:
第一、「確實掌握地質條件,完善開挖設計」:開挖前須充分了解地下水位、地質與土層分布,依實際狀況選用合適的擋土工法與支撐系統。
第二、「落實擋土支撐,避免超挖」:施工需依照核定圖說與計畫進行,配合進度即時設置支撐,落實「隨挖隨撐」,防止因延遲支撐或超挖導致邊坡失穩。
第三、「強化現場監測,及早發現異常」:施工期間應持續監測地下水位、鄰近建築物傾斜度及擋土設施變位等狀況。一旦數據達警戒值或發現異常,須立即停工並啟動應變與安全防護措施。
劉容伶進一步表示,地下工程涉及多項環境不確定因素,任何疏忽都可能增加鄰房受損與坍塌風險。衛工處將持續要求施工團隊落實「事前防備」,從嚴查核擋土支撐是否依圖施工,並加強巡查與監測。衛工處呼籲,透過施工、監造及相關單位共同把關,落實「事前預防、事中監控、即時應變」,才能有效確保開挖工程與工地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