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臺北市政府
北市率先全國完成娛樂稅修法
因應中央修正娛樂稅法,臺北市政府財政局迅速配合修正「臺北市娛樂稅徵收自治條例」,該修正草案已於昨(23)日經臺北市議會順利三讀通過。臺北市成為全國第一個完成地方政府娛樂稅自治條例修正的城市,展現出市府推動藝文與體育產業升級的決心。
刪除三大課稅項目 民眾負擔不增加
臺北市政府財政局指出,本次修法主要是為了讓地方自治法規與中央的娛樂稅法規範保持一致,以完備法制作業。修法內容明確刪除電影、藝文表演及競技比賽等課稅項目。市府強調,此次修正並未新增任何課稅項目,也沒有調整現有的徵收率,因此絕對不會增加一般民眾的租稅負擔。
讓利3億元 帶動演唱會與觀光經濟
隨著電影、藝文表演及競技比賽自今(115)年5月22日起免徵娛樂稅,臺北市政府預估每年將減少約3億元的稅收。不過,臺北市政府財政局表示,這項政策對於促進北市藝文表演及體育賽事產業的繁榮,將發揮強大的加乘效果。
臺北市目前擁有臺北大巨蛋、小巨蛋、流行音樂中心及表演藝術中心等大型優質場館。市府期盼,透過娛樂稅免徵的利多,能進一步帶動演唱會經濟、城市觀光及周邊商機,形成「市民有感、產業受惠、商圈活絡、消費成長」的正向循環,朝著打造全臺最友善藝文與運動城市的目標持續邁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