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夏季氣候帶來豪雨,臺北市部分地區陸續傳出淹水災情。為減輕受災民眾的負擔,臺北市稅捐稽徵處特別提醒,若民眾的房屋、車輛等財物因天災受損,在著手清理家園之前,務必牢記「拍照存證」、「檢附文件」及「申請減免」三大步驟,並於規定期限內提出申請,以利後續辦理地方稅減免手續。
針對房屋受損的部分,臺北市稅捐處表示,只要房屋毀損面積達到三成以上,即可申請減免房屋稅。若因大雨導致屋內進水,減免標準將依實際淹水日數計算:淹水在30日以下者,皆以30日計算。換言之,只要家中淹水1日,就能減免1個月的房屋稅。受災民眾請於災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檢附申請書、損失清單及相關照片等證明文件提出申請。此外,稅捐處也會根據區公所等相關單位的通報資料,主動協助辦理減免。
在交通工具受損方面,汽車及151cc以上的機車若因天災必須進廠維修或甚至不堪使用,車主可在災害發生之日起1個月內申請減免使用牌照稅。若車輛需修復才能使用,可檢附消防、警察或區公所的證明文件,連同修車廠開立的發票或收據,申請按實際修復日數減免稅金;若是受損嚴重已向監理機關辦理報廢手續,稅捐處則會主動依據監理機關的資料減免牌照稅,並辦理退還溢繳稅款。
臺北市稅捐稽徵處強調,針對災損案件將秉持「從寬、從速、從簡」的原則,民眾可多加利用官網的「災害損失減免專區」進行線上申辦並查詢所需文件。若有任何疑問,也可於上班時間撥打免付費專線 0800-000321 或 02-23949211 轉分機 181、182,將有專人提供詳盡的諮詢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