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臺北市政府
在求職面試的過程中,你是否曾遇過面試官詢問婚姻狀況,或是要求在資料表上填寫未來的生育規劃?近日,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接獲民眾陳情,表示在求職時被公司要求提供懷孕計畫、宗教信仰等與工作無關的個人隱私。這不僅讓求職者擔心隱私遭到不當蒐集,更害怕若拒絕填寫會影響錄取機會。
探問無關就業隱私 雇主最高可罰30萬
針對求職者的擔憂,臺北市勞動局長王秋冬強調,雇主在招募或僱用員工時,必須給予求職者充分的就業隱私尊重。如果違反求職者或員工的意願,強行要求提供與工作內容無關的隱私資料,不僅侵害了勞動權益,更可能面臨法律處罰。
勞動局進一步說明,依據《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2項的規定,雇主在招募過程中,不得違反求職人的意願留置身分證等證明文件,也不能要求提供非就業所需的隱私資訊。所有個人資料的蒐集,都必須以執行特定就業目的為限。一旦查獲雇主違規,依法可處以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鍰。
三大類隱私資料 求職者有權說不
到底哪些資訊屬於受保護的隱私範圍?勞動局列舉了三大類別:首先是「生理資訊」,包含基因檢測、醫療測試、指紋等;其次是「心理資訊」,例如智力測驗、測謊或誠實測試;最後則是「個人生活資訊」,像是信用紀錄、犯罪紀錄、背景調查,以及常見的懷孕與生育計畫等。
勞動局呼籲,當求職者遇到雇主要求提供上述與工作無關的資料時,可以先主動詢問對方的蒐集目的及法律依據,並審慎評估是否同意提供。若民眾認為自身的就業隱私權益受到侵害,可直接向該企業登記地的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提出申訴或檢舉,共同把關友善且健康的職場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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