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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掛羊頭賣狗肉?北市勞動局警告:冒名徵才最高罰15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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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y 臺北人新聞網

    應徵A公司,簽約卻是B公司? 小心落入求職陷阱

    你是否也嚮往進入知名大公司,為自己的職涯鍍金?但在投遞履歷、滿心期待面試時,務必張大眼睛,小心落入「掛羊頭賣狗肉」的求職陷阱。臺北市勞動局分享,近日接獲民眾小飛(化名)申訴,他成功應徵上一家知名外商,報到簽約時才驚覺,合約上的雇主竟是一間從未聽聞的小公司,與求職網站上的徵才廣告完全不符,讓他感覺受騙。

    徵才廣告雇主不實 最高可罰150萬

    針對此類「假面徵才」亂象,臺北市勞動局長王秋冬嚴正指出,雇主在招募員工時,刊登的廣告內容必須與客觀事實相符。若實際聘僱的公司與徵才廣告上揭示的雇主名義不同,即便辯稱是關係企業、行政委託,或甚至取得了求職者的同意,都已構成《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2項第1款的「徵才廣告不實」。

    王秋冬強調,所謂不實廣告,不限於全部不符,只要有部分資訊與事實不符,就可能觸法。一旦查證屬實,將依法對雇主處以新臺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的罰鍰,絕不寬貸。

    求職者自保三步驟 簽約前停看聽

    勞動局也提醒廣大求職者,在求職過程中應時刻保持警覺。若發現面試的公司名稱、薪資待遇、工作內容或員工福利,與當初看到的徵才廣告有明顯出入時,切勿草率簽約。建議求職者可以採取以下步驟自保:

    1. **反覆確認**:簽約前,務必仔細核對勞動契約上的雇主名稱、職位、薪資等所有條款,是否與廣告及面試時的承諾一致。
    2. **保留證據**:將應徵的徵才廣告截圖或存檔,作為日後若有爭議的重要依據。
    3. **勇於檢舉**:若不幸遭遇疑似徵才不實的情況,可準備好相關事證,透過「臺北市陳情系統」向勞動局提出檢舉,捍衛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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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應徵知名外商,報到才發現是小公司?北市勞動局警告,這種「掛羊頭賣狗肉」的徵才廣告已違法,雇主最高可被重罰1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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