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成為第一線教師的堅強後盾,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於2026年(民國115年)9月10日與台南律師公會簽署「教師法律諮詢服務合作備忘錄」,率先推出教師法律諮詢補助計畫。此外,因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於10月14日進一步規劃疑似不適任調查事件的補助機制,臺南市教育局宣布將配合中央政策提出經費申請,全面整合地方與中央資源,給予教師最完善的法律專業支持。
黃偉哲力挺教師 建構三大支持面向
臺南市長黃偉哲指出,教師是教育現場的重要支柱,市府相當重視教師依法執行職務的權益。目前市府已透過「臺南市國民中小學教師支持暨合理管教全攻略手冊」,建立起行政支持、心理諮商及法律諮詢等三大支持面向。2026年9月率先與律師公會合作,便是希望教師在面對親師溝通、學生輔導管教或相關行政程序時,能及早獲得法律協助。未來也會持續爭取中央資源,讓教師能安心教學,同時兼顧學生受教權與校園程序公正。
前端諮詢結合調查補助 雙軌機制無縫接軌
教育局長鄭新輝說明,臺南市現行的教師法律諮詢補助著重於「前端支持」。當教師在教學場域遇到正式陳情、檢舉、申訴或收到學校調查通知時,即可自主預約律師。若向台南律師公會人才庫律師諮詢,每案補助2,500元;若選擇非人才庫律師,則每案補助1,500元,藉此協助教師釐清法律疑義,降低因不熟悉法令而產生的程序風險。
針對教育部國教署近期規劃的補助機制,教育局補充,該方案主要適用於教師疑似涉及不適任調查事件,從依法組成調查小組起至完成調查報告止,同一事件每人原則最高可補助3萬元。地方的前端措施與中央的調查階段補助具有互補功能,臺南市教育局後續將妥善銜接兩者資源,持續結合台南律師公會與中央力量,強化教師法律諮詢補助機制,營造親師生互信友善的校園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