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片來源:臺南市政府
受今年(2026年)8月下旬豪雨影響,臺南市沿海部分養殖魚塭傳出災情,影響漁民生計。為協助漁民度過難關,農業部於8月25日正式公告臺南市為辦理「115年8月下旬豪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地區,救助項目涵蓋「魚塭養殖」全品項。市長黃偉哲呼籲受災漁民,務必把握8月26日至9月8日的申請期間,向所在地區公所提出申請。
損失率達20%以上可申請現金救助
農業局長馮祥勇說明,本次現金救助的對象必須是實際從事魚塭養殖生產的自然人,且須依法辦理陸上魚塭養殖漁業登記,並於災害發生前完成當季養殖水產物放養量申報。只要申報的養殖品項經勘查認定損失率達20%以上,即符合現金救助資格。
符合資格的受災漁民,申請時請備妥身分證、印章、存摺封面影本、陸上魚塭養殖漁業登記證、當年度放養量申報資料,以及魚塭受災情形照片等相關文件。為利於後續災損認定,農業局特別提醒漁民,在清理魚塭或進行復養前,務必完整拍攝魚塭全景、受損範圍及養殖物災損情形,並妥善保留進苗、飼料或出貨等可證明實際養殖事實的資料。
低利貸款同步開放申請,假日亦可辦理
除了現金救助,有低利貸款需求的受災漁民,同樣須於8月26日至9月8日期間,依實際災損情形向區公所申請核發受災證明書。取得證明書後,於翌日起30個工作日內,即可向農、漁會信用部等貸款機構提出申請。本次申請期間若遇例假日,相關區公所得依公告照常受理;若因天災或交通中斷等不可歸責事由錯過期限,得於原因消滅後10日內向區公所申請回復原狀,確保自身權益不受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