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防堵非洲豬瘟疫情,台中市政府嚴禁廚餘養豬,但仍有業者心存僥倖。市府於12月15日接獲通報,指龍井區一處養豬場疑似違規使用廚餘。經跨局處聯合稽查,當場查獲該場以廚餘餵食21頭豬隻,證據確鑿。市府表示,此舉已嚴重違反防疫規定,將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及《飼料管理法》從嚴裁處,業者最高恐面臨合計400萬元的重罰。
台中市政府農業局說明,在接獲龍井區公所通報後,立即會同環境保護局及動物保護防疫處組成聯合稽查小組前往現場。稽查人員發現,該養豬場共飼養21頭豬,不僅飼料槽推車內裝滿混水的麵包等物,現場的廚餘桶內更有塑膠袋等雜物,明確證實該場違法使用廚餘餵養豬隻,已違反現行的防疫規定。
為將疫情風險降至最低,市府動物保護防疫處已立即對該養豬場採取緊急應變措施。除了對現場所有豬隻及廚餘進行移動管制,也隨機採集3頭豬隻的血液樣本,送往中興大學實驗室進行非洲豬瘟初篩檢驗。同時,防疫人員已啟動養豬場內及周邊道路的擴大消毒作業,全面提升生物安全等級。農業局強調,針對此違規案件,將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處最高100萬元、並可依《飼料管理法》再處最高300萬元罰鍰,絕不寬貸。
農業局再次呼籲,市府將持續進行嚴格的稽查工作,守護市民的食安與台灣的養豬產業。請所有養豬場業者切勿以身試法,違規使用廚餘養豬,一旦查獲,必將依法從嚴、從重開罰。





防疫出現破口!台中龍井一處養豬場遭查獲違法使用廚餘餵食21頭豬,市府證實違規並立即啟動應變措施。業者除了面臨豬隻移動管制外,更可能吃下最高400萬元的鉅額罰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