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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只是來幫忙」也不行!台中餐飲業借用移工慘罰15萬,勞工局曝違法地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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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y 臺中人新聞網 2025-09-25
    圖片來源:臺中市政府

    台中市政府勞工局近期發出警告,許多雇主誤以為只要移工持有合法工作證,就可以私下「借用」或短期聘僱,此舉已嚴重觸法。近日,台中便有一家餐飲業者因人力短缺,在假日聘請了一位由他人合法聘僱的製造業移工幫忙,結果遭查獲,被依違反《就業服務法》處以新台幣15萬元罰鍰,得不償失。

    釐清移工聘僱定義 避免觸法誤區

    「只是來幫忙」、「朋友介紹的」、「沒有付薪水」,這些常見的說法都不能成為免責的理由。台中市勞工局長林淑媛指出,關鍵在於雇主是否為該名移工的「合法申請人」。即使移工具備合法居留與工作資格,但只要不是由自己公司循正常管道向勞動部申請聘僱,任何形式的勞務提供都構成「違法聘僱」。依據《就業服務法》第57條第1款規定,聘僱他人所申請的移工,將面臨15萬元以上、75萬元以下的重罰。

    合法聘僱3步驟 缺工應循正常管道

    勞工局強調,雇主若有聘僱移工的需求,切勿貪圖方便而以身試法。正確的流程應是:一、向勞動部提出申請;二、取得核准聘僱許可;三、確實查驗移工身分與工作許可內容,並依照核准的工作地點和項目安排工作。保障勞雇雙方權益,才能根本解決缺工問題。若對移工聘僱法規有任何疑問,可隨時撥打勞動部1955勞工諮詢專線,或洽詢台中市政府勞工局跨國勞動力事務科(04-22289111分機35500),將有專人提供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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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闆請注意!台中市政府勞工局提醒,即使是持有合法工作證的移工,也不能隨意「借用」。近期有餐飲業者因聘用他人移工假日打工,遭重罰15萬元。勞工局強調,非經合法程序聘用,最高可罰7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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