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辦17年公地放領政策重啟停辦長達17年的公地放領政策宣布重啟!總統與行政院於去年(民國114年)11月指示重新推動該政策。台中市政府地政局指出,本次放領基於依法行政、信賴保護及國土保育等三大原則,將有條件開放國有平地耕地及邊際養殖用地放領,期盼藉此保障長年辛勤耕作的農民權益。符合「此條件」才能申請 放領區域大公開地政局說明,此次公地放領的適用對象有嚴格限制,必須是民國65年9月24日以前已經合法承租,並且至今依然持續從事農作的農民。針對這次的政策,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已經展開租約清查作業。根據初步盤點,台中市的放領範圍以大甲區佔最大宗,其餘少部分則分布在烏日區、大安區、后里區、外埔區、太平區、大里區、大雅區、潭子區及霧峰區等地區,市府目前正全力配合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的期程,進行土地查註作業。目前尚未開放申請 農民需留意後續通知由於整體作業仍在清查與查註階段,目前尚未正式開放申請。地政局表示,後續作業流程將由財政部國有財產署造冊,送交內政部公地放領審議會進行審議。待審查通過並由財政部完成處分程序後,台中市政府將接手辦理公告,並會主動寄發通知給符合資格的農民。台中市政府地政局也特別提醒農民朋友,未來如果收到申請通知,務必要仔細確認通知內容,並在規定期限內提出申請。後續只要完成現地調查、繳清地價以及移轉登記等相關程序,就能順利取得承領土地的合法產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