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片來源:臺中市政府
菜單文宣亂標「CAS」 恐直接吃上6萬元罰單
現代消費者對於食品安全越來越重視,「CAS」與「產銷履歷」等農產品驗證標章成為許多人挑選食物的安心指標。為了吸引顧客,不少餐廳也會在菜單或文宣上主打優質食材,但台中市政府農業局特別提醒,若餐飲業者的產品本身未經驗證合格,隨意在店面或文宣上標註相關文字,將會違反《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面臨新台幣6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的重罰。
進貨合格不等於自家產品合格 常見誤區大公開
農業局指出,許多餐廳在文宣設計上容易踩到法規紅線。最常見的違規態樣是,店家僅是向具備驗證資格的供應商購買食材進貨,卻在店內自行印製或標示「本產品經CAS驗證」、「本店選用CAS合格肉品」,或是「選用不施打生長激素經CAS驗證烏骨雞肉」等字句。這些寫法容易誤導消費者以為店家販售的餐點整體已通過驗證,進而構成違規。
違規無勸導期 業者應先取得證明文件再行銷
依據現行法規,未經驗證合格就使用相關標章或文字來標示、廣告,將被處以6萬元至60萬元罰鍰,且最關鍵的是,該法規並沒有「先限期改善再開罰」的寬容空間。一旦被主管機關查獲或是遭到民眾檢舉,裁罰金額就是從6萬元起跳,這對許多微型餐飲店或新創店家而言,絕對是沉重的財務負擔。
農業局呼籲,業者選用優質農產品值得鼓勵,但標示必須名實相符。如果店家想在文宣上強調食材來源,正確的作法是先向驗證機構申請並取得「使用CAS產品證明文件」,絕不能直接將自家餐點標示為已驗證。建議業者在印製新菜單或進行網路行銷前,可先至台灣優良農產品管理入口網查詢詳細規範,或直接致電農業局確認,以維護商譽並避免荷包大失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