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驚傳有醫美診所疑似要求員工拍攝個人私密照片,引發侵害勞工權益的爭議。對此,台中市政府勞工局已於今(14)日主動介入,除了聯繫當事人說明申訴程序並提供心理諮商資源外,也強調絕不容許職場以管理、教育訓練或行銷等名義,侵害勞工的隱私與尊嚴。
勞工局主動出擊 要求診所限期調查
勞工局表示,雖然目前尚未接獲正式申訴,但根據所掌握的資訊,該診所主管疑似要求員工拍攝涉及身體隱私的照片,此舉已涉及《性別平等工作法》中關於職場性騷擾的疑義。因此,勞工局已發函要求該診所必須立即採取有效的糾正及補救措施,並在5月29日前完成內部調查,將結果函送勞工局備查,後續將持續追蹤其辦理情形。
職場性騷擾零容忍 最高恐罰百萬
勞工局明確指出,此案若經查證屬實,將依法嚴懲。根據《性別平等工作法》規定,行為人最高可處新台幣100萬元罰鍰;若行為人是事業單位最高負責人,同樣可處最高100萬元罰鍰。此外,該行為也可能觸犯《就業服務法》,其中規定雇主不得違反勞工意願,要求提供非屬就業所需的隱私資料,違者最高可處30萬元罰鍰。
勞工局提醒,即使是基於教學、訓練或醫療專業示範等正當需求,雇主也必須事前詳細告知拍攝目的、使用範圍及資料銷毀機制,並務必取得員工的書面同意,不得以職務或考績作為變相施壓的手段。後續將針對台中市的醫美及相關行業加強行政指導,宣導職場性騷擾防治及就業隱私的重要性,以維護勞工的基本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