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片來源:屏東縣政府
災損先別急著清理!拍照錄影存證是關鍵
面對天然災害無情侵襲,家園受損總是讓人心痛。屏東縣政府財稅局特別提醒民眾,在著手清理與修復家園前,第一步務必先針對受損的房屋、土地、車輛或營業設備進行「拍照或錄影存證」。保有完整的受災影像紀錄,將有助於後續勘查與申請地方稅減免作業,保障自身的權益。
四大地方稅減免條件大公開
為了減輕災區民眾的經濟重擔,屏東縣政府財稅局提供多項稅捐減免措施。民眾須於災害發生日起30日內(或1個月內)提出申請:
一、房屋稅:若房屋受損面積達三成以上但未滿五成,可減半徵收房屋稅1年;若毀損達五成以上,則可免徵房屋稅1年。
二、地價稅:因淹水、土石流等因素導致土地無法正常使用,或是短期內難以恢復原有用途者,可申請免徵地價稅。
三、使用牌照稅:汽車或151cc以上機車若因災毀損報廢或向監理機關辦理停駛,可免徵或退稅;若車輛進廠維修,則可依實際修復天數按日核減。
四、娛樂稅與營業設備:受災營業場所可依實際停業天數核減娛樂稅;營業設備受損也能依勘查結果申請減稅。
免出門也能辦!線上專區快速申請
為免去民眾舟車勞頓,屏東縣政府財稅局於官網設立了「災害減免專區」,受災戶只需上網填報資料即可快速完成申請。若有任何疑問,民眾也可利用免付費服務專線,或撥打潮州分局、東港分局及恆春分局的諮詢專線,由專人提供協助。把握法定申請期限,讓稅務減免成為災後重建的強力後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