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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薔琵颱風釀災損!新北市4大地方稅減免攻略必看 掌握30天申請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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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y 新北人新聞網

    受到薔琵颱風影響,部分民眾可能面臨財產損失。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特別提醒市民,若因這次颱風導致財物受損,可依規定向該處提出地方稅的災害稅捐減免申請,以減輕經濟負擔。

    薔琵颱風災損4大地方稅減免規定

    針對各項地方稅的減免標準與申請期限,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說明如下:

    一、房屋稅:依據房屋稅條例第15條,若房屋毀損面積達3成以上、未滿5成,房屋稅可減半徵收;若毀損面積達5成以上,且必須修復才能使用者,則免徵房屋稅。受災房屋的納稅義務人,需在災害發生日起30日內提出申請。

    二、地價稅:依土地稅減免規則第12條,土地若因山崩、地陷、流失、沙壓等環境限制及技術上無法使用,地價稅全免。土地所有權人或典權人應於災害發生日起30日內,或地價稅開徵40日(即9月22日,遇例假日順延)前申請。

    三、使用牌照稅:汽車或151CC以上的機車,若因災受損需修復才能使用,或已不堪使用,車主向監理機關辦理報停或報廢手續後,可自災害發生日起1個月內,帶著監理機關核發的證明文件,向稅捐處申請退還自災害發生日起已繳納的使用牌照稅。

    四、娛樂稅:查定課徵娛樂稅的業者,若因災無法營業,可在災後申請扣除未營業天數,按比例核減當期娛樂稅。

    災害稅捐減免多元申辦管道與國稅諮詢

    民眾若想進一步了解新北市地方稅的災害減免規定,可於上班時間撥打免費服務專線0800-580-739或0800-000-321洽詢;同時也能直接前往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官網的「災害減免專區」進行線上申辦,或下載書表並檢附證明文件提出申請。此外,針對所得稅、貨物稅、營業稅等國稅項目的災害稅捐減免,民眾則可撥打0800-000-321向財政部所屬各區國稅局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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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薔琵颱風造成財產損失的新北市民請注意!新北市稅捐處提醒,受災戶可針對房屋、土地及汽機車等申請4大地方稅減免,請把握災後30日或1個月內的黃金申請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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