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隨著《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於民國114年正式公布施行,10月25日「臺灣光復節」已納入勞工的應休假日。新北市勞工局特別提醒,光復節當天雇主依法應讓勞工休假且照給工資;若當天剛好遇到勞工的每週休息日或例假,勞雇雙方則必須協商擇期補假。倘若雇主要求勞工在法定休假日或補假日出勤,依法必須加倍給付工資。
排班與比照日曆表出勤 補假規範大不同
新北市勞工局指出,《勞動基準法》規定的休假日,並不會因為碰上例假或休息日而消失,且不同性質假日的出勤規定與工資計算倍率皆有差異。目前多數企業多與員工約定比照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出勤及補假;而採取排班制的業者,則常透過簽署年度排休同意書或月班表等方式,事先與勞工協商排定國定休假日或補假日期,藉此避免後續產生休假天數不足或假日出勤工資的計算糾紛。
2026光復節逢週日 10月26日補假出勤須加發工資
新北市勞工局進一步舉例,2026年(民國115年)的10月25日臺灣光復節適逢星期日。若月薪制勞工與雇主約定比照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出勤(即週六為休息日、週日為例假),雇主應於10月26日(星期一)給予勞工補假1天。
若雇主有業務需求,需要勞工在10月26日補假日當天上班,由於性質屬於「法定休假日出勤」,雇主除了必須事先取得勞工同意外,針對當天出勤時間在8小時以內的部分,應再加給1日工資。至於原本10月25日(星期日)當天,因為仍屬於「例假」性質,除非發生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等特殊狀況,且事後報請勞工局核備,否則雇主絕對不能讓勞工在當天出勤提供勞務。
違規最高罰100萬 呼籲雇主切勿以身試法
新北市勞工局最後強調,事業單位若違反上述臺灣光復節休假或加倍發給工資等相關規定,依《勞動基準法》將可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同時還會公布違法事業單位的名稱及負責人姓名等資訊,呼籲雇主務必確實遵守法令,保障勞工權益以免受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