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減輕自住客的繳稅負擔,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宣布,針對全國僅持有一戶自住房屋的民眾,只要房屋現值在232萬2,200元以下,就能在116年(2027年)期適用1%的最優惠房屋稅率。這項小確幸政策預計將讓新北市多達59萬戶的家庭直接受惠,大幅減輕每年的稅務壓力。
適用1%優惠稅率的4大條件
想要順利獲得這項1%超殺稅率,民眾必須同時滿足以下四個要件:首先,該房屋絕對不能有出租或作為營業使用的情況;其次,房屋必須由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且最關鍵的是「必須在該地址辦妥戶籍登記」;第三,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全國的房產總計只能有一戶;最後,該棟房屋的現值必須低於232萬2,200元。
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補充說明,如果您的單一自住房屋現值超過了232萬2,200元,雖然無法享受最低的1%稅率,但仍可適用1.2%的自住用房屋稅率,依舊比一般稅率划算許多。
守住荷包!務必於明年3月底前申報
許多民眾常常忽略了戶籍登記的重要性。稅捐單位特別提醒,即使您在全國只有一間房子,若是沒有辦理戶籍登記或是沒有主動申報為自住房,最高可能會被以3.2%的「非自住住家用稅率」來課徵,稅金足足是1%優惠稅率的3.2倍!
為了確保自身權益,符合資格的民眾務必在明(2027)年3月22日以前,向房屋所在地的地方稅稽徵機關完成申報手續,才能在116年期順利適用優惠稅率。千萬別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提早準備才能穩穩守住荷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