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片來源:南投縣警察局
埔里分局公告違規車輛招領
埔里分局近日針對2026年(民國115年)第2次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車輛,發布了移置保管逾期未領回的公示送達與招領公告。此次公告主要是處理因交通違規遭到拖吊代保管,卻遲遲未被車主領回的車輛。
掛號退件改採公示送達程序
交通隊表示,警方原已透過掛號郵寄方式,發送拍賣通知書並要求車主限期領回愛車。然而,有部分案件因為車主已經身故、居住地址不明、查無此人或無人領取等原因,導致通知書無法順利送達。為了完成法定程序,警方依法正式啟動「公示送達」作業來發布通知。
警方請相關單位協助清查車輛狀態
為了確保後續處理的合法性,警方也請各管轄監理單位協助清查這批車輛,確認是否有設定動產抵押或禁動管制登記。其中,特別點名清冊編號第58號、車牌號碼為「758-JFD」的普通重型機車,警方請求管轄單位協助查詢該車是否有交通違規罰單的申訴案件,以便進行後續的行政處理。
期限內未領回將面臨拍賣命運
埔里分局特別提醒,自公告日(2026年8月5日)起計算,經過3個月後,如果這些車輛仍然沒有人出面認領,警方將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5條之3的相關規定,直接進行拍賣程序。呼籲車主若有車輛遭拖吊未領,應盡快了解狀況,以免自身權益受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