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政府近期加強宣導,提醒所有雇主在招募人才時應遵守《就業服務法》的「薪資揭示」規定。若職缺的經常性薪資未達新台幣4萬元,必須在徵才廣告中公開薪資範圍,否則將面臨高額罰鍰,此舉旨在提升就業市場的透明度,保障求職者的基本權益。
根據《就業服務法》第5條規定,雇主提供職缺的經常性薪資若未達4萬元,卻未公開揭示或告知薪資範圍,即屬違法。南投縣政府社會及勞動局指出,無論是透過報紙、官方網站、人力銀行,甚至是社群平台等任何管道刊登徵才廣告,都適用此規範。一旦查獲違規事實,將可依法處以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鍰。
社會及勞動局長林志忠特別呼籲,求職民眾在找工作時,應多加留意職缺是否明確標示薪資範圍,以保障自身權益。他表示,若發現有雇主刊登的職缺薪資標示「面議」,且疑似月薪低於4萬元,可主動蒐集相關具體事證,向南投縣政府反映檢舉。縣府強調,「薪資揭示」透明化是健全勞動市場的關鍵一步,希望透過雇主守法與民眾監督,共同打造更友善的求職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