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隨著出國旅遊和網路購物的普及,各式各樣的進口零食、藥妝與保健食品深受台灣民眾喜愛。然而,許多人可能不知道,將國外帶回的食品上網轉售,恐已觸法,最高可能面臨新台幣300萬元的鉅額罰鍰!
出國帶貨小心!轉售食品最高罰300萬
南投縣政府衛生局特別提醒,民眾從國外攜帶回國的食品「僅限個人自用」,不得進行任何形式的商業販售。這意味著,無論是在社群平台、拍賣網站或實體店面銷售,都屬於違規行為。衛生局強調,即使只是刊登商品訊息但尚未售出,也可能構成違法事實而受罰。
此外,所有進口食品都需經過合法的輸入查驗程序,並附有完整的中文標示。若民眾販售的商品未經查驗或標示不清,同樣違反了《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的規定。
自用有上限!入境食品數量規定一次看
為了方便民眾遵循,衛生局也整理了個人攜帶入境的食品限量規定:
1. 一般食品:價值必須在1,000美元以下,且總重量不得超過6公斤。
2. 膠囊、錠狀食品:每種產品最多12瓶(盒、罐、包、袋),合計不得超過36瓶。所有產品皆須維持原始包裝,不可拆封分裝。
政府三層把關 食安滴水不漏
為了守護國人飲食安全,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與地方衛生局共同建立了嚴格的「三層把關機制」。
南投縣衛生局長陳南松說明,此機制包含「輸入前的源頭管理」、「進口時的邊境查驗」及「上市後的市場稽查」,從產地到餐桌層層把關。若在邊境發現不合格產品,將立即退運或銷毀,並提高對該產品的抽驗比例。民眾也可善用「食品消費紅綠燈」網站,查詢國際間的食品回收警訊,避免買到問題商品。
衛生局呼籲,民眾在選購或攜帶進口食品前,務必了解相關法規,若有任何食品衛生安全問題,可電洽縣府衛生局服務專線049-2231994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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