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選舉公平,金門地檢署指揮金湖分局、金門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及法務部調查局福建省調查處組成專案小組,偵辦金門縣某鎮民代表會主席兼本屆鎮民代表候選人涉嫌買票案。專案小組於2026年(民國115年)10月19日執行搜索,經檢察官漏夜偵訊後,向福建金門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該名候選人獲准。
檢警調搜索8處傳喚20人 選民繳回1.5萬賄款
金門地檢署表示,專案小組針對該名鎮民代表候選人涉嫌以現金及水果禮盒向選民行賄一案進行積極蒐證。於10月19日持法院核發的搜索票前往8處地點執行搜索,並通知該名候選人、選民及相關證人共計20人到案說明,期間另有選民主動繳回賄款1萬5,000元,全案由檢警依法查扣偵辦。
涉犯選罷法罪嫌重大 法院裁准羈押禁見
經檢察官漏夜偵訊後,認定該名候選人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之投票交付、行求賄賂及不正利益罪,且犯罪嫌疑重大。同時,檢方認為其有相當理由足認有逃亡、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因此向福建金門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並獲得法院裁准。
檢方籲堅持不買票不賣票 鼓勵民眾檢舉賄選
金門地檢署強調,賄選行為嚴重破壞民主基石與選舉公平,未來將持續結合警察及調查機關積極查察,依法追究不法責任,守護金門乾淨選風。檢方呼籲鄉親堅持「不買票、不賣票」,若發現疑似賄選情事,可撥打免費檢舉專線0800-024-099轉分機4。檢方已建立嚴密的檢舉人身分保密措施,全力保障檢舉人權益,歡迎民眾共同維護民主價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