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常需要轉診到臺灣本島就醫的金門鄉親請注意!金門縣衛生局今(1)日發布重要提醒,自2026年(民國115年)起,申請赴臺就醫的交通費補助流程將有重大調整,特別是持有重大傷病證明的民眾,務必留意新規定,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重大傷病者注意!年度首次申請須備「正本」
金門縣衛生局指出,這項變革是依據衛生福利部「離島地區嚴重或緊急傷病患就醫交通費補助要點」所做的調整。最大的改變針對持有「重大傷病證明」且仍在有效期內的民眾。
自2026年起,這類民眾在該年度「首次」申請交通補助時,必須檢附一份全新的「金門地區居民嚴重傷病就醫交通費補助申請表」正本文件。這份申請表可至衛生福利部金門醫院或各鄉鎮衛生所開立。衛生局特別強調「正本」的重要性,提醒民眾務必事先辦妥,避免因文件不齊全而延誤補助發放。
一般轉診病患 每次就醫前均須申請
至於「非重大傷病」的一般轉診患者,規定則維持不變。無論是初診、回診、複診、手術或相關檢查,只要有轉診赴臺就醫的需求,都必須在「每一次」就醫前,至金門醫院開立補助申請表,作為申請交通費的必要文件,缺一不可。
衛生局解釋,由於離島醫療資源相對有限,轉診赴臺是許多鄉親重要的醫療途徑。縣府長期配合中央政策,致力於減輕民眾的交通經濟負擔。此次調整申請流程,是為了讓審核機制更完善,確保補助經費能合理運用在真正有需求的民眾身上。
為避免民眾因不熟悉新制而權益受損,衛生局呼籲鄉親可提早向各鄉鎮衛生所或金門醫院洽詢,並備妥所需文件。若有任何疑問,也可於上班時間致電金門縣衛生局醫事科翁小姐洽詢,電話為 (082)338-863 分機233。衛生局將持續宣導,確保這項攸關民眾福祉的就醫交通費補助申請順利進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