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片來源:高雄市政府
失業勞工子女生活扶助金9/15開放申請
高雄市勞工局表示,115學年度第1學期的「失業勞工在學子女生活扶助金」自2026年9月15日起正式受理申請,截止日期為2026年10月19日。配合勞動部扶助金新制上路,為實質減輕失業勞工的家庭經濟負擔,即使申請人已獲得政府各類學雜費就學減免或補助,依然可以同時申請這項生活扶助金,涵蓋在學期間的書籍費與生活費等支出。
各級學校補助額度與加碼條件
本項扶助金的額度依據子女就讀的學校層級有所不同:公立高中職(含五專前3年)每名補助4,000元、私立高中職(含五專前3年)每名6,000元;公立大專院校(含五專後2年)每名1萬5,000元、私立大專院校(含五專後2年)每名高達2萬6,000元。此外,若申請人為獨力負擔家計者,或有2名以上子女就讀大專校院,只要符合扶助規定,還可按上述標準加給20%(若兩者皆符合,仍以加給20%為限)。
申請資格與辦理管道
申請人必須為非自願離職的失業勞工,在2026年10月19日以前未請領老年給付,並須符合勞動部規定的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相關核付條件;同時,申請人的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校院必須具有正式學籍。
為方便民眾辦理,高雄市勞工局已簡化並加速申請程序。民眾可至勞工局1樓服務台、訓練就業中心各就業服務站台或本市各區公所索取申請簡章與表單,亦可自行至勞工局或勞動部網站下載。本項扶助採通信郵寄或網路線上申請。如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07-8124613轉134洽詢勞工局王先生,或電洽勞動部免付費服務專線19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