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樺加沙颱風豪雨導致馬太鞍溪堰塞湖潰壩,造成花蓮縣鳳林鎮與光復鄉嚴重水患,大量農田遭淹沒。為協助受災農民盡速復原,花蓮縣長徐榛蔚責成農業處積極爭取中央資源,農業部於昨(27)日正式公告,將鳳林鎮特定區域的西瓜、南瓜及竹筍等作物納入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範圍。符合資格的農友可於10月28日起至11月10日止,向土地所在地的公所提出申請。
此次救助方案主要針對鳳林鎮的「中原段」與「中心埔段」。農業處長陳淑雯說明,救助額度依作物類別有所不同:西瓜(限河川公地)每公頃補助6萬2,000元、南瓜每公頃4萬7,000元、非屬森林副產物的竹筍則為每公頃4萬1,000元。申請資格為實際從事生產的農民,且作物損失率需達20%以上。縣府也提醒,同一產季的短期作物或同年度的長期作物,每項僅能申請一次救助,請農友務必留意。
縣長徐榛蔚強調,縣府團隊將持續與中央緊密合作,確保資源能確實送達農民手中。她也提醒欲申請的農民,務必在10月28日至11月10日的受理期間(若遇假日則順延),攜帶身分證、印章、農會存摺及土地所有權狀或租賃契約等相關文件,至鳳林鎮公所辦理,以免權益受損。此外,為簡化勘災流程,縣府鼓勵農友多加利用農業部開發的「農產業天然災害現地照相APP」,自行拍照記錄災損狀況,作為後續審查的佐證資料,加速復耕腳步。





鳳林農友注意!因應颱風水患,縣府已爭取到農損現金救助,西瓜、南瓜、竹筍皆可申請,最高每公頃補助6.2萬元。申請期間自10月28日至11月10日止,請把握時間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