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片來源:花蓮縣政府
立法院於10月16日三讀通過《老人福利法》第22條修正案,明定未來符合所得條件的65歲以上長者,其健保費將改由中央全額補助。對此,花蓮縣長徐榛蔚表示,隨著中央接手符合資格長者的健保費補助,花蓮縣政府原編列的相關預算,未來將轉為投入0至18歲的兒少照護及福利工作。
中央與地方政策銜接 逾6萬長者受惠
徐榛蔚表示,花蓮縣政府早自115年6月1日起,便已率先實施65歲以上長者及55歲以上原住民長者的健保費補助措施,受惠人數超過6萬人。她特別感謝立法院民眾黨團及國民黨團的積極爭取,讓中央與地方的長者健保費補助政策能夠順利銜接,使長輩能獲得更完善的照顧。
預算轉向0至18歲兒少福利 完善全齡照顧
針對未來的財政資源配置,徐榛蔚指出,在中央接手符合資格長者的健保費補助後,縣府將因應多方民眾的建議,把原先編列的相關預算,轉投入於0至18歲的兒少照護及福利工作上,藉此減輕家庭的育兒負擔,進一步完善全齡照顧體系。
花蓮縣政府強調,照顧長者與扶育兒少同樣重要。未來縣府將持續配合中央政策,並妥善配置財政資源,將福利照顧的範圍從長者延伸至兒少福利,期盼打造出更友善且溫暖的花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