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片來源:花蓮縣政府
近年國內屢傳因飼主疏失導致的犬隻傷人事件,花蓮縣政府12日再次發出呼籲,提醒所有飼主務必善盡管理責任,並遵守相關法令。縣府特別強調,針對農業部公告的禁養動物「比特犬」,若在民國112年2月28日前未完成申報備查,將依《動物保護法》處以新臺幣5萬至25萬元罰鍰。
比特犬飼養新規上路 飼主責任不可忘
花蓮縣政府農業處長陳淑雯指出,即便飼主已合法登記飼養比特犬,仍須嚴格遵守配套規範。除了應為犬隻完成絕育、定期施打狂犬病疫苗外,外出時更必須使用長度不超過1.5公尺的牽繩,並為其配戴透氣口罩,以全方位保障公共安全。縣府強調,這些措施不僅是法規要求,更是飼主責任的具體表現。
尊重執法勿以身試法 妨害公務將嚴辦
隨著民眾動保意識提升,相關陳情案件也日益複雜。縣府表示,公務人員在依法執行職務時,偶爾會遭遇民眾情緒性阻撓甚至暴力對待。對此,縣長徐榛蔚表達堅定立場:「尊重生命、理性共榮,是幸福城市的基礎。」她強調,動物安全與人類安全應並行不悖,並呼籲民眾理性配合執法。若出現妨害公務等脫序行為,縣府將依法究辦,絕不寬貸。
災害應變納入毛孩 花蓮打造友善共榮環境
除了日常管理,因應近年來災害風險升高,寵物的安置問題也成為重要課題。花蓮縣動植物防疫所長周黃得榮補充,縣府已請各鄉鎮市公所,在規劃避難收容所時,將寵物安置空間與相關設備一併納入考量。縣府期盼透過飼主自律與社會支持,在人與動物共安的原則下,共同將花蓮打造成為一個更友善、安全的幸福城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