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新聞 > 住家旁拿彈弓打鳥?花蓮縣府緊急查察!違法獵捕最高恐罰100萬、判刑5年
  • 生活情報
  • 社會
  • 住家旁拿彈弓打鳥?花蓮縣府緊急查察!違法獵捕最高恐罰100萬、判刑5年

  • 生活情報
  • 社會
  • By 花蓮人新聞網
    住家旁拿彈弓打鳥?花蓮縣府緊急查察!違法獵捕最高恐罰100萬、判刑5年
    圖片來源:花蓮縣政府

    花蓮縣部分社區日前傳出疑似有民眾在住家周邊使用彈弓射擊野鳥,經熱心民眾透過1999縣民熱線通報後,花蓮縣政府農業處隨即派員前往現場查察,並聯合地方單位加強野生動物保育宣導。縣府呼籲,野生動物是自然生態系的重要一環,民眾切勿任意獵捕或傷害,使用彈弓時更應考量周遭環境,避免造成動物傷亡或危及社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

    落實永續日常 維護社區安全與生態

    花蓮縣長徐榛蔚表示,縣府將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融入施政,積極落實SDG 15「陸域生態」精神,推動生物多樣性保育。她強調,「永續是花蓮日常」需要全體民眾共同參與,在住宅密集區使用彈弓,不僅會傷害具有控制昆蟲數量、傳播種子等生態功能的野生鳥類,彈丸偏離更可能導致他人受傷或財物受損,期盼大家共同維護安全友善的居住環境。

    違法獵捕野生動物 最高恐面臨刑責與百萬罰金

    花蓮縣政府農業處說明,獵捕行為受《野生動物保育法》嚴格規範。若未經許可或不符法定條件獵捕一般類野生動物,恐違反第17條規定,可依第49條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若獵捕或宰殺保育類野生動物而違反第18條規定,則可依第41條追究刑事責任,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金,實際刑責將依具體事證認定。

    此外,使用彈弓若造成住宅、車輛等財物損壞,可能涉及《中華民國刑法》第354條毀損罪及《民法》第184條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若在公共場所或朝住宅射擊危及他人安全,亦可能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

    發現不當獵捕行為 優先自保並通報1999

    農業處提醒,民眾若發現疑似使用彈弓射擊野生動物的行為,應以自身安全為優先,切勿直接發生衝突。建議在安全情況下,記錄事發時間、地點、現場情形並保留照片或影像事證,隨即向警方報案或撥打1999縣民熱線通報。未來花蓮縣政府將持續結合各鄉鎮市公所加強宣導與查察,與社區攜手守護珍貴的自然環境。

    廣告花蓮人新聞網廣告-4.png

    一起關心在地的......

    花蓮部分社區驚傳有人使用彈弓射擊野鳥,縣府農業處獲報後派員查察。提醒民眾違法獵捕野生動物最高恐面臨5年徒刑及百萬罰金,切勿以身試法。

    分享文章

    © 2026 Unilife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