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一名張姓男子在2024年因投資股票被詐騙一千多萬元,創下花蓮縣個人遭詐金額最高紀錄。該案涉及台北市一名曾姓男子,他將銀行帳戶及提款卡交給詐騙集團,供其進行假投資詐騙。花蓮地方法院日前判決曾男必須賠償張男一千多萬元,並賠償其他六名被害人共八百萬元,總計近二千萬元。此外,刑事部分則判處曾男五月徒刑,並科罰金五千元。
據悉,花蓮縣警方及各金融機構在2024年成功阻止詐騙金額達一億餘元,光是今年一月至六月就攔阻了八十一件詐騙,金額高達新台幣九千一百多萬元。然而,在成功阻詐之前,許多被害人已經多次受騙,根據初步估算,花蓮縣去年被騙的金額約達三億元。
該案中,曾姓男子於2024年3月在台北市設立「曾元企業社」,並將其申辦的華南銀行帳戶交給詐騙集團使用。詐騙集團利用該帳戶誘騙多人進行假投資,造成多人受騙並將款項匯入該帳戶,隨後款項即被轉出,掩飾了犯罪所得。
花蓮地方法院在審理此案時,對曾男以幫助犯詐欺取財罪及一般洗錢罪,處以有期徒刑五月並科罰金五千元。除了刑事判決外,法院亦裁定曾男應賠償所有受害者,金額近二千萬元。
此案引發社會關注,對於詐騙集團幕後首腦仍未能被揪出,許多人質疑僅對銀行人頭帳戶持有人判刑不足以阻止詐騙行為的蔓延。警方強調,將繼續加強打擊詐騙犯罪,並呼籲民眾提高警覺,以免落入詐騙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