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片來源:花蓮縣政府
開工前務必送審!花蓮加強管制營建廢棄物
花蓮縣政府為有效管理營建廢棄物,避免非法棄置污染環境,正加強稽查力道。花蓮縣環境保護局特別提醒所有營造及建築拆除業者,在工程開工前,必須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提送「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至環保局審核,並在取得核准後,才可正式動工,否則將面臨高額罰鍰。
去年15家業者遭罰 營造與拆除業為大宗
環保局指出,根據統計,光是2025年(民國114年)就有288件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但也同時發現有15家業者因未依法提送計畫書或在核准前就先行施工,最終遭到裁罰。其中,又以營造業與建築拆除業為主要的違規類型。
縣長徐榛蔚表示,縣府配合環境部政策,要求凡是需繳納空污費的營建工程,或是領有拆除執照的拆除作業,都應在源頭做好管理。她強調,業者應善盡企業社會責任,確保廢棄物流向透明、合法處理,切勿心存僥倖,共同守護花蓮的優美環境。
違者最高罰300萬 非法棄置恐面臨刑責
環保局重申,若業者未依規定提送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可處新台幣6000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並會被要求限期改善。此外,若進一步涉及隨意棄置廢棄物,更可能觸犯同法第46條,將面臨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責任,並追償不法利得,後果相當嚴重。
環保局也呼籲,民眾若發現任何疑似非法棄置或堆積廢棄物的情形,可立即撥打免付費專線0800-066-666進行舉報,一同為環境保護盡一份心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