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因應高齡化社會與家庭照顧需求,自114年8月1日起,勞動部實施新制,年滿80歲的長者可免去繁複的評估程序,直接申請聘僱外籍看護工。過去這類申請需要診斷或失能等級評估,如今只需年齡證明即可。
縣長徐榛蔚指出,截至114年7月底,花蓮縣80歲以上的長者已達14,204人,目前已有3,497人使用外籍家庭看護工。這次政策改動,將為許多高齡獨居或需長期照護家庭帶來便利。花蓮縣政府也持續透過多元的照護資源如長照服務、喘息服務與居家護理等,來保障長者的照護品質。
考量到可能出現移工偏好輕鬆工作的現象,勞動部推出了多項措施。首先,對於重症患者將優先處理並推介本國照顧服務員,一日內辦理完成。年滿80歲的申請者則以7日完成,一律需在勞動部台灣就業通網站刊登求才資訊。其次,允許重症失能者以現有醫療證明免評申請,並新增多元免評資格。此外,重症家庭可優先承接移工,還協調來源國增加量能以確保品質。
此外,社會處提醒雇主要正確理解家庭看護工的工作範疇,應避免誤將其當作家庭幫傭。若雇主要求看護工從事非照護工作,可能會面臨最高新台幣15萬元的罰款。如有疑問,可聯繫社會處勞資科。
下載 UniLife 看最即時、完整的內容,和鄰居一起聊聊!
前往 UniLif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