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即將於4月25日至30日期間,為13鄉鎮市的經濟弱勢縣民發行「幸福花蓮」生活物資券,每人將獲得1,000元。這項福利針對不同類型的低收入族群,希望減輕他們的生活壓力。
縣長徐榛蔚表示,為了讓受益對象更加便利,今年除了既有的合作超市,全縣7-11也開始接受物資券。這將大幅提高民眾的使用便利性,讓他們能在更多地方購買所需品。
物資券不可用於購買菸、酒及檳榔,必須在10月31日之前使用完畢。縣政府提醒,物資券屬有價證券,一旦丟失或損壞不會補發,因此必須妥善保管。民眾需攜帶已蓋好私章的通知單,於公告的時間和地點領取,若當天無法領取,也可於次日起至5月29日前往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領取,逾期將不再補發。
下載 UniLife 看最即時、完整的內容,和鄰居一起聊聊!
前往 UniLif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