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殯葬管理條例》新制已於114年7月1日正式實施,花蓮縣政府於7月8日舉行了新制說明會。民政處代理處長兼消費者保護官李葳與在地3家殯葬設施業者代表參加此次會議,會中重點講解了新制內容以及其對消費者權益的影響。
此次說明會主要針對《殯葬管理條例》新制的關鍵變更進行講解。新制要求業者向消費者收取費用時,管理費的比例不得低於12%,並需按比例將管理費存入「日常支出專戶」(65%)及「急難支出專戶」(35%)。此外,「永久使用權」將被「非定期使用權」取代,消費者若已選擇固定塔位,則視為已使用,不得隨意終止契約要求退費。
花蓮縣政府表示,新制旨在整併管理費制度,實現專款專用,加上保險機制的推動,期待能夠增進殯葬設施的安全和可持續經營,切實保障使用者和其家屬的權益。未來政府將持續結合中央政策,促進殯葬管理制度的專業化及現代化發展。更多相關資訊可於內政部「全國殯葬資訊入口網」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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