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片來源:花蓮縣政府
農曆春節將至,許多家庭開始忙於大掃除與準備年節事宜。花蓮縣政府特別發出提醒,呼籲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的雇主,務必遵守《就業服務法》規定,切勿因一時方便而指派看護工從事許可範圍以外的工作,否則可能面臨最高新台幣15萬元的罰鍰,得不償失。
小心觸法!這些事不能叫看護工做
花蓮縣政府社會處指出,外籍家庭看護工是來台協助家庭減輕照護壓力的重要夥伴,其合法的工作範圍僅限於「被看護人的日常生活照料」及「與被看護人相關的環境清潔」。年節期間,部分雇主可能會請看護工幫忙大掃除、清洗全家人的衣物,或甚至帶到自家經營的店面、果園幫忙,這些行為都已觸法。
常見的違規樣態包括:
- 家庭雜務:要求看護工打掃非被看護人居住空間,如整棟透天厝。
- 投入營業:指派看護工在自家小吃店洗碗、協助生意。
- 支援親友:將看護工「出借」給親戚家打掃或照顧小孩。
罰則有多重?雇主不可不知
根據《就業服務法》第57條第3款規定,雇主若指派移工從事許可外工作,將被處以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若經通知限期改善而未改善,最嚴重可能被廢止聘僱許可,影響家庭的照護計畫。此外,若雇主將移工「借」給他人使用,更可能因涉及非法指派,面臨最高75萬元的重罰。
建立和諧勞雇關係 縣府提供協助
花蓮縣政府強調,打造友善的勞動力環境是縣府的目標。自2025年(民國114年)起,縣府便推動「外籍家庭看護工勞雇安心計畫」,由護理師與通譯人員到府提供專業訓練及法令宣導,增進勞雇雙方的和諧。縣府再次呼籲,請雇主體恤移工朋友的辛勞,讓他們能在專業崗位上安心工作。若對聘僱法規有任何疑問,歡迎洽詢花蓮縣政府社會處勞資科。祝福所有鄉親都能度過一個知法、守法、平安幸福的春節假期。
諮詢電話:(03)8227171 分機 358、359,洽洪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