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灘車亂象終結?花蓮祭出管理條例草案
近年在花蓮海岸線迅速興起的沙灘車活動,雖為遊客帶來獨特的觀光體驗,卻也引發環境破壞、土地違規使用及安全疑慮。為此,花蓮縣政府在3月25日正式公告《花蓮縣沙灘車活動管理自治條例》草案,盼透過法制化,引導產業邁向永續經營,終結長期以來的管理困境。
從中央糾正到地方立法 健全沙灘車管理
這項立法行動源於監察院自2022年起針對全台沙灘車亂象的調查,並於2023年提出糾正,要求行政院介入建立管理制度。經過跨部會與地方政府的多次研商,花蓮縣府參考屏東縣的先例,擬定出共計16條的自治條例草案,核心精神在於「源頭管理」與「場域許可」,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業者遊客必看!新法規五大重點一次掌握
這份草案對業者與遊客的影響深遠,關鍵變革包括:
1. 業者須申請許可: 未來業者必須提交詳盡的營運計畫書,包含活動場域、安全措施、緊急救護SOP及環境維護計畫,經縣府審核通過並取得許可後方可營業。
2. 駕駛者須持駕照: 考量沙灘車操作具備一定風險,條例明定駕駛人必須持有重型機車或汽車駕照。
3. 安全規範再升級: 活動必須編組進行,每組上限5車或10人,且由專業人員帶隊。縣府對酒駕採「零容忍」政策,活動前業者與遊客均需接受酒測並記錄。此外,強制業者投保每人傷亡保額不低於新台幣300萬元的公共意外責任險。
4. 與生態和平共存: 為保護珍貴的海岸生態,條例特別納入保育機制。參考花蓮野鳥協會建議,業者在4至7月小燕鷗繁殖季期間,若發現其蹤跡應立即通報並避讓,嚴禁沙灘車進入敏感棲地與海岸造林區。
重罰與輔導並行 打造永續觀光環境
為確保法規的執行力,草案也訂定明確罰則。未經許可擅自經營者,將面臨5萬至10萬元罰鍰,並可按次處罰;規避稽查或違反安全規定者,最高同樣可處10萬元罰鍰,嚴重者將被撤銷許可。縣府強調,目標是汰除劣質業者、保障合法經營者,並持續與林業及自然保育署等單位協調,推動「專區試辦」計畫,引導業者在合法場域永續經營。
該草案目前已進入30天的行政預告期,民眾可至花蓮縣政府官網查閱全文並提供建議。縣府將彙整各方意見後,送交縣議會審議,期盼與全民共同打造更安全、更環保的觀光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