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片來源:新竹縣政府
活化空屋增供給 出租供住家享節稅優惠
為了鼓勵房屋所有權人釋出閒置空屋,進而活絡租屋市場,新竹縣政府稅務局宣布一項房屋稅優惠政策。只要房東將名下房屋出租給他人作為住家使用,並且符合相關的租金標準,就能大幅減輕房屋稅負擔。原本非自住住家用房屋的稅率介於2.6%至4.8%之間,符合條件後,稅率將大幅調降至1.6%至2.4%,對於精打細算的包租公、包租婆而言,是一大節稅福音。
申報時間與租金標準看這裡
新竹縣政府稅務局說明,想要適用較低稅率的房東,其收取的租金必須達到財政部公告的當地一般租金標準。符合資格者,務必在每年的3月22日前,攜帶房屋租賃契約書向稅務局辦理申報手續;此外,隔年5月份向國稅局申報綜合所得稅時,也必須將出租年度的實際租賃所得併入申報。
針對財政部公告的114年度當地一般租金標準,新竹縣有兩套計算方式:若為105年7月1日以後適用新標準單價的房屋,是按房屋評定現值10%加計土地公告現值1.2%來計算;而105年6月30日以前適用舊標準單價的房屋,則是按房屋評定現值17%加計土地公告現值1.2%計算。民眾若有相關疑問,可直接前往稅務局官網查詢,或致電竹北總局與竹東分局洽詢專人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