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屋稅2.0新制正式上路,許多房東關心如何為出租房屋節稅。新竹縣政府稅務局特別提醒,符合規定的出租房屋確實可享有較低的優惠稅率,但這項優惠並非「申請一次就永久有效」。每當房屋租約到期,無論是與原房客續約,或是更換新房客,房東都必須重新提出申請,才能繼續享有節稅好康。
優惠稅率非永久 續約換約皆須重新申請
新竹縣政府稅務局解釋,房屋稅是採按年計算。以116年期的房屋稅為例,計算期間落在115年7月1日至116年6月30日。假設房東原本適用優惠稅率的租約在115年6月30日前就到期,那麼優惠稅率只會計算到115年期。一旦進入新的租約期,不論續約或換約,都必須重新跑一次申請流程。
稅金差很大!未申請最高恐面臨4.8%重稅
目前針對符合規定的出租房屋,房屋稅可適用1.6%至2.4%的優惠稅率。然而,若房東在租約到期後忘記重新申請,或者申報的租金沒有達到財政部所規定的當地一般租金標準,該房屋就會被改按「非自住住家用」稅率課徵,稅率將大幅攀升至2.6%至4.8%,屆時房屋稅負擔將明顯增加。
安心省稅3大步驟 把握期限護荷包
為了避免房東因一時疏忽而讓荷包失血,新竹縣政府稅務局整理出「安心省稅三步驟」供民眾參考:
第一,確認租約期限。租約一到期,無論續約或換客都要重新申請,優惠絕對不會自動延續。
第二,把握申請期限。以116年期房屋稅為例,房東需在開徵前40天(即116年3月22日前),主動準備「最新租賃契約書」及屋主身分證影本向稅務局申請。
第三,如實申報租金所得。房東在每年5月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務必如實申報租賃所得,且金額必須達到財政部規定的標準。
新竹縣政府稅務局呼籲,民眾若對房屋稅優惠規定或申報方式有任何疑問,可於上班時間撥打服務專線,竹北總局請撥 (03)5518141 轉 710 至 715、720 至 725;竹東分局請撥 (03)5969663 轉 210 及 212 至 21,將有專人提供詳細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