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片來源:新竹縣政府
民眾收到稅單時,若發現內容有誤該如何處理?新竹縣政府稅務局近期接獲不少類似詢問。為了保障納稅義務人的自身權益,稅務局特別針對「查對更正」與「申請復查」兩大救濟管道及法定時效進行說明,提醒民眾收到稅單後務必先仔細核對。
搞懂「查對更正」與「申請復查」兩大管道
針對不同類型的稅單問題,法定救濟方式與申請期限也有所差異,主要分為以下兩種情況:
第一種是「查對更正」:如果民眾發現稅單上有記載錯誤、計算錯誤或是重複課稅等客觀錯誤,務必在繳款書所規定的「繳納期間內」,向稅務局提出申請。
第二種是「申請復查」:若是民眾對稅單上的應納稅額處分感到不服,則必須在「繳納期間屆滿翌日起30日內」,依照規定格式敘明理由,並連同相關證明文件一併提出申請。
以115年地價稅單為例 注意申請時效
稅務局進一步補充說明,如果上述申請期限的最後一天剛好遇到假日或休息日,依照規定將會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以收到繳納期間為民國115年(2026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的地價稅單為例:民眾若需要辦理「查對更正」,應在115年11月30日前提出申請;若是想要「申請復查」,則必須在115年12月30日前提出。
新竹縣政府稅務局再次提醒,民眾若對稅單有任何疑問,應及早在法定期限內提出申請,以免因逾期而喪失行政救濟權益。若想進一步瞭解相關法令規定,可前往新竹縣政府稅務局網站(https://www.chutax.gov.tw)查詢,或撥打服務電話03-5518141分機510至513,將有專人提供協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