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片來源:新竹縣政府
公設保留地買賣,並非一律免徵土地增值稅
許多民眾在進行土地交易時,以為只要是「公共設施保留地」就能順理成章免徵土地增值稅,但其實不然!新竹縣政府稅務局澄清,土地買賣是否能免稅,取決於都市計畫書中明定的「整體開發方式」。
「市地重劃」與「徵收」大不同,稅務權益有別
稅務局解釋,當開發方式註明為「徵收」或沒有明定方式時,為了符合租稅公平,尚未被徵收前的移轉可享有免徵土地增值稅優惠。然而,若開發方式為「市地重劃」,因地主未來仍可參與分配土地權利,且在土地重劃後第一次移轉時還能享有減徵40%的優惠。這與直接被政府徵收的損益情形截然不同,因此「市地重劃」的公設保留地在買賣交易時,無法適用免徵土地增值稅的規定。
實際案例解析:看懂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
為了讓民眾更易理解,稅務局舉出兩個實際案例。以王君為例,他申報移轉位於關西鎮的公園用地,但根據鎮公所核發的「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記載,該地未來將由政府以「市地重劃」方式取得,因此王君的交易無免徵土地增值稅之適用。相反地,張君申報移轉竹北市的道路用地,其證明書備註政府將以「徵收」方式取得,張君便能合法免繳該筆土地增值稅。
稅務局呼籲,民眾在買賣前應仔細確認相關證明文件。若對土地增值稅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免付費專線0800-000321(地方稅轉2),或致電竹北總局(03)5518141分機432至437、竹東分局(03)5969663分機311至313,將有專人提供協助與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