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農地不農用 當心稅單找上門
許多民眾以為名下土地被歸類為「農業用地」,就自然享有免繳地價稅的優惠,但事實並非如此。新竹市稅務局近日特別提醒,農業用地必須符合「農地農用」原則,才能適用目前停徵的田賦,一旦違反規定,不僅會被改課稅率高出許多的地價稅,還可能面臨追繳過去數年稅款的窘境。
新竹市稅務局長蘇蔚芳解釋,根據《土地稅法》規定,無論是都市計畫區內的農業區、保護區土地,還是非都市土地,只要持續作農業使用,就能課徵田賦。然而,許多民眾的無心之舉,卻可能讓自己荷包大失血。
五大常見違規行為 一次看懂
稅務局指出,實務上最常見的違規樣態包括:
- 在農地上興建未經許可的鐵皮屋。
- 未經申請就擅自擴建農舍。
- 在農地上堆置土石、廢棄物或營建剩餘土石方。
- 將農地鋪上水泥、柏油,作為停車場或私人通道。
- 在農地上進行庭園造景、設置假山水池。
只要出現上述任何一種情況,該筆土地就已失去「農地農用」資格,稅務機關將從實際變更使用的次年起,改按10‰至55‰的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真實案例:擴建停車位 遭追繳3年地價稅
稅務局分享了一則真實案例。市民王小姐名下有一塊農地,原本一直作農業使用,但在2022年時,她為了方便停車,在農舍旁擅自擴建並鋪設水泥地。此一變更直到2026年被稅務局查獲,經認定已不符農地農用規定,因此稅務局對她發出稅單,要求補繳2023年至2025年、共計三年的地價稅差額。
如何合法節稅?稅務局提供兩種解方
萬一土地已有非農業使用情形,該如何補救?稅務局建議民眾,若土地已恢復農業使用,應立即主動向稅務局提出申請,經勘查認定後,從申請當年起即可恢復課徵田賦。另外,如果土地符合自用住宅的條件,也可在地價稅開徵40天前(即每年9月22日前)申請改按2‰的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課徵,也能大幅減輕稅務負擔。
民眾若對農地稅務有任何疑問,可至新竹市稅務局網站查詢,或撥打服務電話03-5225161轉422至437、免付費專線0800-000321,或1999市民服務專線洽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