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新竹市文化局-活動
申請補助新規定!公務員及親屬須主動揭露關係
家中有公務員嗎?或您本身就是公職人員?未來在申請政府各項補助時,可要特別注意了!為了確保資源分配的公平性並防杜利益輸送,法規明定,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在申請補助時,有主動揭露身分的義務,若未誠實申報,恐將面臨罰則。
誰需要揭露?兩步驟搞懂補助申請流程
根據《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的規定,所謂「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範圍涵蓋了從民意代表、政府機關首長到特定職位的公務員,以及他們的配偶、二親等內親屬等。當這些人要申請由政府機關提供的補助時,都必須遵守「身分揭露」的程序。
整個流程分為兩大步驟:
- 步驟一:申請時「事前揭露」
申請人必須在提交補助申請時,一併填寫「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A.事前揭露】」,主動告知自己的身分。 - 步驟二:核准後「事後公開」
補助發放機關在核准該筆補助後,會填寫「身分關係揭露表【B.事後公開】」,並將這兩份表格的資訊,全部公開在監察院設立的「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補助交易身分關係公開及查詢平臺」網站上。
全民監督 政府補助更透明
這項措施的核心精神在於「透明化」。透過將補助的申請與核准資訊上網公開,讓全民都能共同監督政府補助款的流向是否公正、合理。政府也提醒民眾,誠實申報是法定義務,在申請任何補助前,務必詳閱相關規定,確認自己是否符合需要揭露的身分,以免一時疏忽而觸法,不但可能影響補助資格,更有可能因此受罰。





